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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创空间5号楼室内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6年08月16日 14:35:09

(交易登记号:16GC06023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众创空间5号楼室内装修工程施工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海发改投【2016】3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浙电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5号楼室内装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丽园北路1350弄50号

规    模:5号楼一至三层装修,装修面积约1450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448.05万元

招标控制价:3609635元

计划工期:85日历天

招标范围:装修工程施工承包

标段划分: 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如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有信用等级的,其信用等级须为C级及以上(以开标当日“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相关信息已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中确认通过;

3.1.6 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贰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建筑工程;

3.2.2 拟派项目经理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2.4 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3 其他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2、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3、龙头、骨干、走出去先进企业,按最新文件执行。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1年8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6年9月1日16时00分之前,将招标文件中《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附申请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五证合一的单位,可不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若投标人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6日至2016年8月31日16:00时(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

4.3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6年8月23日14:00(北京时间),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本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需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5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申请者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8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5.1 金    额:人民币 陆万元整;

形    式:①:银行电汇或转帐支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 款 人: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宁波分行

银行账号: 6130200001819100058001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5.2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 8 月 31 日16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出具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7条款(保险保单形式的不予退还),联系电话:0574-87187310(招标办财务室);0574-87011318(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9 月 5  日 9 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7.1 时间 :2016 年 8 月 16 日至 2016年 8 月 31 日。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日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和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浙电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沈工    

联系电话: 0574-8725672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8号95国际商务大厦A幢10层

邮  编:315103

联系人:周丙海、魏小娥

电  话: 0574-87360849 

传  真: 0574-87360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