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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江北岸大庆北路(湖东路-怡西街)道路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7年01月20日 11:59:3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甬江北岸大庆北路(湖东路-怡西街)道路工程 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2016]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两江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宁波两江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下列条件:
■经审批部门同意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经审批部门核准或备案的项目确认书。
□具有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证。
■具有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项目建设地点、规划控制条件和用地红线图。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建 设地点:宁波市江北区;
项 目规模:甬江北岸大庆北路(湖东路-怡西街)道路工程位于江北区,西起湖东路,东至怡西街,与环城北路改造工程相接,北至梅堰路与现状环城北路道路交叉口,道路全长约3535米,其中现状人民路交叉口长约56米,规划道路五至规划道路九的762米道路已纳入宁波中兴大桥及接线(江南路-青云路)工程中,本工程实际实施长度约2665米。湖东路至人民路红线宽度36.0米,大庆北路(人民路-怡西街)实施宽度44米。梅堰路(大庆北路-现状环城北路)长280米,红线控制宽度44米,该段道路渠化拓宽为53.5m。
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50km/h。工程范围共有污水管道、雨水管道、煤气管道、电信管道、给水管道、电力管道等管道,共包括1座桥梁。
项目总投资:约12.28亿元(其中财政资金6亿,其余企业自筹);
设 计概算:最终设计概算以业主确认的为准;
设 计周期:总周期50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招标类型及范围: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及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等级: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3主设计师执业资格:须具备道桥类或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6年9月至11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4 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均入围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 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未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1.2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3.7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8 201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应在2017年2月 22 日16:00时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检察院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附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未按规定提交检察院查询申请函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20日至2017年2月22日(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7年2月8日16时00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申请者在网上购买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 金   额:人民币陆万元整
形    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 款 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银行账号:358471288812
5.2 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2月22日16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上述账户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4条款, 联系电话:0574-87861127(窗口)。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2月27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具体房间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招标公告发布
7.1时间:2017年1月20日至2017年2月22日。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bidding.gov.cn)和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两江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槐树路146号4楼   
邮    编:    邮  编:315020    
联 系 人:丁先生    联系人:何先生,黄先生    
电    话:0574-87659639    电  话:0574-87788203/15867890205    
传    真:    传  真: 0574-8764529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58678902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