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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体育中心雅戈尔体育馆维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7年03月17日 11:35:4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体育中心雅戈尔体育馆维修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7〕1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体育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安排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体育中心,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鄞州区中兴路360号市体育中心内。
建设规模:改造建筑面积11485平方米。
总投资:3267.65万元。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2933.31万元。
工程类别及等级:相应专业工程二类。
施工监理服务标段划分: 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等级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等级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要求。
施工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宁波市体育中心雅戈尔体育馆维修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施工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专业和等级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5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6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3.2.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
3.2.4总监理工程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3其他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为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材料。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经宁波行政区域范围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7年4月5日16时00分之前,将招标文件中《要求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的函》填写完整并盖公章(并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已办理五证合一的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交至招标代理人处,若投标人逾期未提交的或开标时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视为放弃投标申请,其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7日至2017年4月5日16时00分(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注:如招标文件资料费(不包括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投标人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资料(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帐号等)与《要求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的函》同时交至招标代理人;未提供相关资料的,招标代理人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3招标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申请者在网上购买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7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形式①: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银行账号:361070732995
温馨提示:上述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5.2提交截至时间2017年4月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出具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3条款(保险保单形式的不予退还),联系电话: 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注: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务必在银行支付回单中注明招标项目交易登记号(17GC050018),未注明交易登记号或备注错误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将投标保证金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采用保险保单形式的,保险保单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同时将保险保单正本原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起提交给招标(代理)人。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投标文件包括书面投标文件和电子档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同时提交书面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介质为U盘或光盘)并携带单位“CA锁”,开标时,投标人不能提供单位“CA锁”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若投标人开标现场提交的电子档投标文件均无法读取,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7.招标公告发布
7.1时间:2017年3月17日至2017年4月5日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和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体育中心
地址:鄞州区中兴路360号
联系人:范工
电话:0574-87780672
招标代理人: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10楼
联系人:周工
电话:0574-27895517
传真:0574-27895517

9. 备注
9.1 本项目为电子开评标项目,参加投标企业必须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锁)”,否则无法参与投标。
9.2 本项目投标文件应由宁波市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投标工具6.1.3生成。投标工具6.1.3可至杭州擎州软件有限公司直接下载使用(http://www.qzhsoft.com.cn/downdetail.php?id=5353)
9.3 软件公司联系人:林工;电话: 1895787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