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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滨江安置房四期工程太阳能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7年03月30日 14:21:33

1.招标条件
高新区滨江安置房四期工程已由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以甬高新经〔2012〕117号、甬高新经〔2013〕6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高新区财政安排,出资比例为100%。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太阳能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高新区滨江安置房四期工程太阳能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国家高新区GX03-02-26地块,该地块东临新舟路,南邻规划路,西至大东江,北邻丹桂路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97980.93平方米
投资规模:约92140万元。
招标范围: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包括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深化设计、供货、实施、调试、检测、验收(包括检疫)、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
招标规模:本项目共计太阳能468户。
招标控制价:4206303元。
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交 货 期:接招标人通知2个月内,按要求分批交货,具体交货时间配合总承包单位进度。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需涵盖本次招标的太阳能设备;
3.2 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投标产品的制造及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3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需经检察院查询近5年即自2012年3月21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于2017年4月10日16:00前,将招标文件中《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并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五证合一的单位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给招标代理人。若投标人逾期未提交的,需自行至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记录,并将由检察院出具的查询告知书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1日到2017年4月10日16:00时(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yjy.nbhtz.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 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注:如招标文件资料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投标人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资料(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与《检察院查询申请函》同时递交招标代理人;未提供相关资料的,招标代理人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3 招标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4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yjy.nbhtz.gov.cn/)首页查阅《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0574-87187975 陈工)。
4.6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4.7 未在网上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5.1 金    额:人民币捌万元整
形    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 款 人: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波分行
银行账号:386010100100953384010060(虚拟子账号)
温馨提示:以上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5.2提交截止时:2017年4月10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咨询电话:0574-87205224(兴业银行灵桥支行)。退还时间及其他约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26项条款。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13日9时30分。
6.2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yjy.nbhtz.gov.cn/)、宁波国家高新区建设管理局网站(http://jsj.nbhtz.gov.cn/index.shtml))、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楼
联系人:贺意波
联系电话:0574-89077739
传真:0574-89077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