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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江二通道(慈江)工程-化子闸泵站(监理)招标公告
17年04月18日 16:26: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以甬发改审批〔2017〕10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财政资金解决100%。项目已具备监理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化子闸泵站位于镇海区与江北区交界处灵山村。
建设规模:新建化子闸泵站1座,规模为150m3/s;新建庄桥闸1座,闸门总净宽15米;新建灵山方家河闸站1座,闸门总净宽4米,泵站规模为1.2m3/s。化子闸泵站工程等别为Ⅱ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4级。
工程建设部分概算:21565.52万元。
招标范围:包括初设批复范围内所有项目(除临时进场便桥及用电施工标段外)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含:①机电设备和金属结构制造采购及安装的监理,须驻厂设备监造;②水保、环保的监理)及保修期监理。
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所有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保修期满止。
进度控制:同施工工期要求。
质量要求:同施工质量要求。
安全要求:同施工安全要求。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条件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合格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工建筑专业),并持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无在监项目。
(3)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②201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7年4月24日16时00分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要求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的函》填写完整并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五证合一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逾期未提交或擅自更换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视为放弃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已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宁波市水利局网站上“宁波市水利市场建设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以开标当日资格评审时宁波市水利局网上查询的公示结果为准)。
②根据浙水建【2013】3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派参与本项目的从业人员(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水工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员)应当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资格评审时在网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③人员要求:
监理机构人员组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数量配置要求,其相关证件真实、合法、有效;最低数量配置要求如下: 
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具有合格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工建筑专业),并持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1人,且无在监项目;
专业监理工程师:水工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2人,且无在监项目; 
专业监理员:水工专业,监理员,2人,且无在监项目。
其他监理人员:房屋建筑、测量、机电设备制造、机电设备安装、金属结构设备制造、金属结构设备安装、水土保持、环境保护、自动化测控及安全等专业的监理工程师、造价人员,投标人应在工程实施期间根据工程实际进度要求配备,投标时对在监项目情况不作强制要求,在人员进场前对配备人员的在监情况进行查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6日至2017年4月24日16时00分(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提出问题和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1日16时00分。建议投标人在此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本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需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4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
4.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7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人民币7万元
形式①: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银行账号:371471216543
形式②: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的,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5.2 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4月2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上述账户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采用形式①的,必须从基本账户汇出,未从基本账户汇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场所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宁波日报、中国宁波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三江河道管理局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493号
联系人:廖工
招标代理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大厦A座10楼
电话:0574-87360849
传真:0574-87360896
联系人:汪珍、邹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