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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荷池校区)改扩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7年05月09日 13:57:2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荷池校区)改扩建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函[2017]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招标人为宁波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招标代理人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市财政资金安排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下列条件:
■ 经审批部门同意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经审批部门核准或备案的项目确认书。
□ 具有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证。
■ 具有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项目建设地点、规划控制条件和用地红线图。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原江东区)姚隘路128号。
项目规模:新建总建筑面积约30000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16000万元。
设计概算:工程费用限额设计12000万元,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
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70日历天,其中方案优化、勘察10 日历天,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20 日历天,施工图设计40 日历天。
招标类型及范围:方案深化;勘察;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1.3投标人若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具有勘察设计信用等级的,须为 C级及以上(以开标日所在季度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投标人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2.1主设计师资格要求: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
3.2.2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3.2.3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3其他要求:  /  ;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5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7年5月29日16时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附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派主设计师身份证复印件、拟派勘察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已办理五证合一的无须附组织机构代码证)交至招标代理人,逾期未提交的,视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9日至2017年5月29日16时00分(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7年5月22日16时00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6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申请者在网上购买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7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8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9 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 投标保证金
5.1 金   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形 式①: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 款 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银行账号:355871214700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形式③:银行保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5.2提交截至时间2017年5月2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出具时间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3条款,咨询电话: 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 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1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招标公告发布
7.1 时间 :2017年5月9日至 2017年5月29日。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宁波日报和宁波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桑田路885号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574-87991661
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物流大厦6楼
联系人:屠世侠
电话:0574-87375708
传真:0574-89077720
9. 备注
9.1、本项目投标文件包括书面投标文件和电子档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同时提交书面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介质为U盘或光盘)并携带单位“电子密钥”(联合体投标的只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密钥”)。开标时,投标人不能提供单位“电子密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若投标人开标现场提交的电子档投标文件均无法读取,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9.2、本项目投标文件应由宁波市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投标工具6.1.3生成。投标工具6.1.3可至杭州擎州软件有限公司直接下载使用(http://www.qzhsoft.com.cn/downdetail.php?id=5197)
9.3、软件公司咨询电话:林清阳,0574-87266621,1895787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