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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城镇城北电力排管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7年05月12日 09:01:5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慈城镇城北电力排管工程 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2017】31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沿江北大道铺设电力排管,东起庆丰路,西至三联加油站
   规    模:新建电力排管约3.841公里。主线管孔需求以16孔高压+2孔低压为主,支线以8孔高压+2孔低压为主,电力井约82个,箱变基础5座。
   项目总投资:约2010万元
   招标控制价:13856228元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排管、顶管、箱变基础等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标段划分: 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 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申请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 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资格预审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申请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申请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1.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里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或招标项目所在地审核通过。
其它要求:(1)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2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须在60周岁以下且按建办市〔2013〕7号文要求参加继续教育)贰级及以上资质,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同时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016年6月1日以后,凡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贰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应遵照建建发〔2016〕159号文件有关规定;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其他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和安全员都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由社保部门提供近三个月(2017年1月、2月、3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③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有效的市政类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C证)。
2016年6月1日以后,若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已更换成新证书的按建建发〔2016〕98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专业为综合类。
3.3其他必要合格条件:详见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第2.2条款规定。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申请。
3.5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6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市(或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2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可以在2017年5月19日17时之前,将招标文件中《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交至招标代理人处,由其统一代为查询,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也可以自行至宁波市(或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自行查询行贿犯罪记录,并将由检察院出具的《检察系统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法为有限数量制;
4.2 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 入围11家 。
5.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申请者,请于2017年5月12日至2017年5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北京时间,下同),可持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慈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12号窗口处(慈城尚志路60号)报名并购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含资格预审示范文本资料)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3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申请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6.资格预审申请信用担保
   6.1金额:人民币 壹拾 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
  收款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慈城支行
  银行账号:3910 5001 0400 01879
6.2 提交截止时间 2017年5月22日16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退还:资格预审申请信用担保,若无特殊情况,在资格预审结束后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联系电话: 0574-87527582。
7.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24日9时30分00秒,地点为慈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慈城镇尚志路60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公告发布
    8.1时间:2017年5月12日至2017年5月18日 
    8.2媒介:本次公告同时发布在1、网站www.bidding.gov.cn、www.cicheng.gov.cn;          2、报刊:中国宁波网。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   宁波市江北区解放路8号   
联系人:        张工              
电话:        0574-87591788       
招标代理人: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315号2楼
联系人:      韩清清        
电话:     0574-87939871    
传真:     0574-87939869    
                                                   
       2017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