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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模具产业园区B-1地块施工招标公告
17年05月22日 11:07: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模具产业园区B-1地块项目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备[2016]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模具产业园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模具产业园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
规模:建筑面积约 5.8万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B地块项目总投资约38400万元,其中B-1地块约15000万元。
招标控制价:约11000万元,详见招标文件。
计划工期:616日历天(含车间地块主体±0.00以上部份延后半年开工)。
招标范围:建筑、安装(包括厂房地块室外自来水安装工程)、室外附属及景观绿化、智能化等工程的施工总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 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3申请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资格预审之日所在季度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为准);
3.1.4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申请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 申请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市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已在宁波市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2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贰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有效期内;注册专业建筑工程;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 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
3.3 其他必要合格条件要求:(详见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第2.2条款规定);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5 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6 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2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人应在2017年5月26日16时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附申请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五证合一的单位,可不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处,逾期未提交或提交后更换项目经理或资格预审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项目经理与《查询申请函》不一致的,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3.7投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异议截止时间:2017年5月28日16时00分 。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项目采用的资格预审方法为有限数量制;
4.2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11家
5.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申请者,请于2017年  5 月  19 日至2017年 5  月 25  日16时00分(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3资格预审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7年  5 月 25  日16时00分,建议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质疑截止时间前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4如有补充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5.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申请者在网上购买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5.6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5.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6.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5 月  31 日 9 时  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
7.1 时间 :2017年 5  月  19  日至2017年  5 月  25 日。
7.2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和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模具产业园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工
招标代理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14室
联系人:陈静
电话:0574-83033570
传真:0574-83033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