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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江中学维修加固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7年05月25日 14:32: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江中学维修加固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甬发改审批[2017]122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鄞江中学,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交易类别)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宁波市鄞州区鄞江中学内 。
建设规模:教学楼卫生间维修、艺术楼屋顶及外立面维修、图书馆屋顶及外立面维修、连廊及地面维修、综合楼外立面维修、实验楼外立面维修、行政楼外立面维修、生活水泵房新建、消防给水管改造等。总建筑面积约为16720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 约 1200万元 。
招标控制价:10358729元 。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
招标范围:教学楼卫生间维修、艺术楼屋顶及外立面维修、图书馆屋顶及外立面维修、连廊及地面维修、综合楼外立面维修、实验楼外立面维修、行政楼外立面维修、生活水泵房新建、消防给水管改造等。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 C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1.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 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 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其它要求:  /  。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贰级及以上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 建筑工程 ;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2.4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5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异议截止时间:      2017-05-22 16:00 。 
3.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纪录。投标人应在2017年06月05日16时00分之前,将招标文件中《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并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已办理五证合一的可不附组织机构代码证)交至招标代理人处,若投标人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05-19   到 2017-06-06 16:00:00(以下载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4.2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3  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费用    300   元。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首页查阅《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8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5.1
形式①: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标段号

金额(元整)

形式

收款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001

200000

银行缴纳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379271288642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是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形式③:银行保函(格式详见本专用条款)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的,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17-06-06 16:00:00    (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 3.6.3 条款(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不予退还),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0574-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06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和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和宁波日报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鄞江中学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光溪村(鄞江中学内)
联 系 人: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鄞州区舒波路9号嘉恒广场写字楼10楼
联 系 人:贝工、黄工
电 话:13685706984 
传 真:87721309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