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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外国语学校维修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7年05月26日 09:46: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外国语学校维修工程(施工)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甬发改审批【2016】68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波外国语学校,项目招标人为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宁大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环湖南路258号。
规       模:本项目维修改造总面积72198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 4458万元。
招标控制价 :标段I:1250.6429万元;标段II:1440.4699万元。           
计 划 工 期:标段I:45日历天;标段II:60日历天。
招 标 范 围:主要包括屋面防水改造面积28045平方米,内、外墙面改造及涂料粉刷面积170098平方米,室内地坪改造,学生寝室卫生间改造,以及校园围栏、台阶、水电、消防、给排水等配套设施改造。(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标 段 划 分:2个。
质 量 要 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 全 要 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 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申请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若有信用等级的,须具有 C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 ,(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提供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申请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申请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1.6申请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里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或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
3.2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须在60周岁以下),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5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5年(2012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7年5月19日17:00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并附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交至招标代理人,若投标人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投标,其投标人将被拒绝。
4.资格预审办法
4.1本项目采用的资格预审方法为有限数量制。
4.2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    12   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 月 15日至 2017年 5月19 日16:00(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其中电子平台费用100元),售后不退。
注:如招标文件资料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投标人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资料(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与《检察院查询申请函》同时递交招标代理人;未提供相关资料的,招标代理人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5.3招标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申请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5.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5.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5.6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5 月 24  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电子指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
7.1 时间 :2017年  5 月 15   日至2017年  5 月  24  日。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和宁波日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工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宁大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文杰、李琦;
电话:15867439663、18868684071;
传真:0574-87488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