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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塘姚江北岸安置地块一期项目10KV变配电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7年05月27日 11:10:4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塘姚江北岸安置地块一期项目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2013]7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招标代理人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两江公司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10KV变配电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址:位于洪塘洋市立交西侧,东至机场路,南、西面均至云飞路,北至洪塘姚江北岸安置地块二期
规    模:品目一:干式变压器33台;品目二:高压柜20柜,专变低压柜35柜,直流屏1套;品目三:公变低压柜126柜,电缆分支箱19台。
项目总投资:约215658万元
招标控制价:品目一:人民币353.4158万元;品目二:人民币365.3727万元;品目三:人民币1338.8255万元。
设备交货期:在招标人发出书面要求供货通知书之日起20天内交货,并验收合格,具体时间配合总包进度。
招标范围:项目所需设备供货、配合调试验收、培训及保修。
品目划分:3个品目
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品目一: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干式变压器制造和供货能力的制造商;
(2)具有所投变压器设备的相关型号注册证书;
(3)具有变压器设备的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品目二: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高低压开关柜设备制造和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所投直流屏须提供该直流屏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具有高低压开关柜的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和低压开关柜的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3C认证。
品目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低压开关柜和电缆分支箱设备制造和供货能力的制造商;
(2)具有低压开关柜和电缆分支箱的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3)具有低压开关柜和电缆分支箱的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3C认证。
3.2投标人须具有投标所在地市本级电业局入网单位资格(以电力部门客户电气工程服务手册或电业局合同为准),否则由该投标单位承担一切责任,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一切损失。
3.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7年6月14日16时00分之前,将招标文件中《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并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已办理五证合一的可不附组织机构代码证)交至招标代理人处,若投标人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3.5投标人可投多个品目,但只允许中一个品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7日到2017年6月14日16:00(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人民币叁佰元。
注:如招标文件资料费(不包括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投标人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资料(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帐号等)与《查询申请函》同时交至招标代理人处;未提供相关资料的,招标代理人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3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7年6月7日16时00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8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品目一人民币 柒 万元整,品目二人民币 柒 万元整,品目三人民币 贰拾伍 万元整,
   形式①: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分品目缴入对应品目账号):
   收款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品目一银行账号:385770736099
品目二银行账号:387066919151
品目三银行账号:387070088242
形式②:保险保单(分品目开具)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形式③:银行保函(分品目开具,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的,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5.2提交截至时间2017年6月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出具时间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3条款,咨询电话: 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的发布
7.1时间:2017年5月27日至2017年6月14日。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和中国宁波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
项目管理人:宁波市拓展房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楼
联系人:屠世侠
电  话:0574-87375708
传  真:0574-89077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