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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甬江职业高级中学原行政楼、实训楼及食堂装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7年06月02日 09:22: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甬江职业高级中学原行政楼、实训楼及食堂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甬发改审批【2017】2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甬江职业高级中学,招标人为宁波甬江职业高级中学,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甬江职业高级中学翠柏校区、育才校区内
   规模:总建筑面积约7225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约380万元
招标控制价:3351264元
计划工期:70日历天
招标范围:包括行政楼3-6层室内及2-6层公共卫生间地面、天棚、墙面改造,实验楼1楼走廊地面、天棚、墙面改造以及1-6层卫生间改造,育才校区食堂及三个包厢室内改造以及水、电工程等
标 段 划 分:1个
质 量 要 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 全 要 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若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6 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在系统中显示:
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 建筑工程 ;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其相关内容已通过该系统审核;
3.2.3 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2.4 拟派的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未解锁项目,视同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材料。
3.2.5其他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2年1 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于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中《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并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单位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交至招标代理人处,若逾期未提交或开标时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视作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异议截止时间: 2017-06-08 10:00 。 
3.5  检查院查询时间自2012-01-01至2017-06-22。
4.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06-01到2017-06-20 16:00:00(以下载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费用  300 元。
4.3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4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申请者在网上购买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7 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5.1 

标段号

金额(元整)

形式

收款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001

60000

银行缴纳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392266919496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形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的,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7-06-20 16:00: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5.3 退还时间: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担保;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退还(保险保单形式、银行保函形式的不予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6月23 日09时30 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时间: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20日。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日报、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甬江职业高级中学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
联系人:周颖、林钊  电话:0574-87357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