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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城区绿化提升工程——主题绿色雕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7年06月02日 16:21:5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城区绿化提升工程——主题绿色雕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宁波市城市管理局甬城管【2016】1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园林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城市养护经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火车南站,新世界广场。

  建设规模:设计及建造2座绿雕,前期场地清理、后续日常养护、植被更换,整体拆除及拆除后场地复绿工作。

  工程总投资:300万元。

  招标工程最高投标限价:

  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10000元。

  建安工程费最高设计限额为2800000元,包括绿色雕塑建设及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其它费用。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附属配套设施、缺陷(保修)责任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其中设计15日历天,施工45日历天。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同时具备:①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②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施工的企业;或具备上述①和②资质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担风景园林设计任务的单位。

  联合体资质的确定: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2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20172月、20173月、20174月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20172月、20173月、20174月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20172月、20173月、20174月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派出)。

  本项目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担风景园林设计任务的单位。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2012年1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查询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应在2017年6月14日16时00分之前,将招标文件中《检察院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加盖法人章【后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五证合一的单位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法人章)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招标代理人处。逾期未提交或在投标文件中更换相关人员的,其投标被拒绝。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信用评价等级须在C级及以上(信用评价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提供的施工企业信用信息为准)。

  (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异议截止时间: 2017-06-02 16:00

  3.5检查院查询时间自_2012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18日。

  4.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05-27 2017-06-14 16:00:00(以下载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4.2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3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费用 300元。

  4.4如有补充的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

  形式①: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标段号

金额(元整)

形式

收款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001

40000

银行缴纳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383170120238

  形式②:保险保单(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是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形式③:银行保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险需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的,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17-06-14 16:00:00 (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0574- 87011280(投标保证金综合保单服务中心)。

  6.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06 19 09 3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网(www.cnnb.com.cn)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园林管理局

  联系人:沈明

  电话: 87362069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2楼

  联系人:胡旭昂

  传真: 0574-87158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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