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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市委党校迁建工程幕墙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7年06月20日 16:54:27

  1.招标条件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迁建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5〕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共宁波市委党校,项目招标人为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宁波住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实施人为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宁波市财政统筹安排。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幕墙工程施工进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江北区慈城新区标号CC09地块,具体位于慈孝大道以东、狮山路以西、慈水东街以南、慈南街以北。

  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05000平方米。本次幕墙建筑面积约65000平方米。

  招标控制价:48749228元。

  计划工期:暂定300日历天,具体满足总承包单位整体施工进度计划要求。

  招标范围:本中共宁波市委党校迁建工程幕墙工程的施工。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配合总包单位确保满足整体工程创杯要求(确保钱江杯,争创鲁班奖)。

  安全要求: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申请人需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4申请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信用等级(以资格预审之日所在季度的申请人施工企业信用信息中的信用等级为准)不得为D级;

  3.1.5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申请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6投标申请人的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申请人);

  ②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申请人)。

  3.2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专业建筑工程;

  3.2.2拟派项目经理需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

  3.3其他必要合格条件:详见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第2.2条款规定。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5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6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资格预审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申请。若在资格预审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入围通知书发出前对入围投标人进行事后查询,如某入围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入围资格,后续投标人不再递补。

  3.7各投标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8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异议截止时间:2017年6月26日17时00分。

  3.9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行政区域范围内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申请人应在投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后的24小时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最后一页《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附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申领到经“五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的投标申请人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若投标申请人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投标申请,其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4.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0日2017年6月26日16:00(以下载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4.2如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资料费(不包括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投标申请人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资料(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与《查询申请函》同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未提供相关资料的,招标代理人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3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费用 300元。

  4.4如有补充的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申请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8未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6资格预审方法

  6.1本项目采用的资格预审方法为:有限数量制;

  6.2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11家;

  7.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63010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会议室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宁波日报和宁波网(www.cnnb.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宁波住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汤晓棉

  电话: 89184946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6楼

  联系人:王灿、秦元根

  电话: 13738483717

  传真: 87686776

  2017年6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