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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栎社国际机场航站区东区临时停车场建设工程(施工)
17年06月22日 17:11:42

  交易登记号:E3302010000002889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栎社国际机场航站区东区临时停车场建设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宁波机场与物流园区财政与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甬空港备案【2017】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机场与物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宁波栎社国际机场航站区东区临时停车场建设工程道路、排水、给水、路灯、智能化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若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6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在系统中显示:

  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其相关内容已通过该系统审核;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2.4拟派的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未解锁项目,视同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材料。

  3.3其他要求: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于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中《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并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单位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交至招标代理人处,若逾期未提交或提交后更换项目负责人或开标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项目负责人与《检查院查询申请函》不一致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4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7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异议截止时间: 2017-06-29 17:00

  3.8 检查院查询时间自2012-01-012017-07-17

  4.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06-222017-07-12 16:00:00(以下载时间为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费用 300 元。

  4.3招标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 《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7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5.1

  形式①: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标段号

  金额(元整)

  形式

  收款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001

  80000

  银行缴纳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351971299327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形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的,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17-07-12 16:00: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5.3退还时间: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担保;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退还(保险保单形式、银行保函形式的不予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07 17日 09时 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具体受理场所见电子指示屏幕)。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

  8.联系方式

  招标 人: 宁波机场与物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

  联系人:周颖林钊

  电话: 0574-87357607 15888164173

  传 真:0574-87357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