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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效实中学东部校区项目装修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7年06月27日 16:39:05

  (交易登记号:E33021200000029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效实中学东部校区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审批[2015]61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效实中学,代建单位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住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装修工程施工进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东部新城核心区,杨木碶河以东,百丈路以北,规划支路以南、以西地块。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56799.8㎡,装修面积约49162.84㎡。

  项目总投资:概算48508.19万元。

  招标控制价:44539063元。

  招标范围:宁波市效实中学东部校区项目的行政楼、宿舍楼、活力之丘、教学楼、地下室及门卫的土建装修、给排水及电气部分施工。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发出书面开工令为准)。申请人亦必须配合总承包工程的工期、总承包单位的施工进度执行及时完成本工程,以使总承包工程能在预定的完工日之前完成。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配合总包单位确保钱江杯。

  安全要求:合格,并配合土建总包单位达到浙江省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申请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若具有施工信用等级的,须为C级及以上(以资格预审评审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申请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申请人须在系统中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1.6其他要求:申请人的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申请人);

  ②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申请人)。

  3.2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含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3其他必要合格条件要求:(详见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第2.2条款规定);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5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6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资格审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申请。若资格审查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入围通知书发出前对入围单位进行查询,如入围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入围资格,后续投标人不再递补;

  3.7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2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人应在2017年7月6日17时00分前,将资格预审文件最后一页《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附申请人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提交的营业执照为五证合一版,本证无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若投标申请人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投标申请,其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3.8申请人对资格预审文件异议截止时间:2017年7月7日17时00分。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项目采用的资格预审方法为有限数量制;

  4.2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入围11家。

  

5.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7月5日16:00(以下载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超出上述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2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同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5.3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费用300元。

  5.4如有补充文件请关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5.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5.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5.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6.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日报、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住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11室

  联系人:陈科、钟未

  电话:0574-55717412

  传真:0574-87193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