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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塘西路文化时尚街区建设项目(代建)招标公告
17年06月28日 09:36: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塘西路文化时尚街区建设项目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北区发改基【2017】3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洪塘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洪塘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代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洪塘街道老城区西部,北至龙尾河,南至洪塘南路,西至赵家村,东至洪塘西路。
项目规模:主要为洪塘西路(江北大道-洪塘北路)街面整治,包括街面整治主要为人行道铺设、景观提升、街心公园改造、道路修整、地下管线建设等;茅家河、部分龙尾河河道整治,包括河岸挡水墙、道路修建、桥梁修整及公园建设等,新建部分配套建筑及设施。
项目总投资:8700万元。
代建期限:签订代建合同开始至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容全部完成的全过程代建管理。
招标范围:根据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对项目自前期工作、建设实施至竣工验收、项目决算、资料归档等实行全过程代建管理。
质量要求: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标准(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
①注册资本金达200万元或净资产不少于150万元;
②具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施工承包、房地产开发、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二级(乙级)及以上资质中的任何一项,或者其他满足建设工程管理要求的建设管理单位;
③专职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建筑、市政、结构、园林绿化、经济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人; 
④自2014年3月1日至今,具有软土地基基础上的项目管理(代建)经验;
⑤在本市具有满足项目管理工作需要的固定办公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3.1.3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17年3月、2017年4月、2017年5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
3.3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4 201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经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应在2017年7月12日16时00分之前,将招标文件中《要求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的函》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附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已办理五证合一的可不予提供)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处,若投标人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7月12日16:00(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注:如招标文件资料费(不包括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投标人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资料(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帐号等)与《要求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的函》同时交至招标代理人;未提供相关资料的,招标代理人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7年7月6日16:00(北京时间)。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 《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6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7 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 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 款 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银行账号:359771305579         
   形式?: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形式③:银行保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的,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特别提示:汇(转)款时,不得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
5.2提交截至时间2017年7月12 日16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出具时间为准),联系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0574-87011318(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备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保险保单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加盖公章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保险保单、银行保函正本原件须提交给招标人。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17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7.1 时间: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7月12日。
7.2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和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洪塘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戚工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娜   
联系电话:87384499/ 18967882690  
传   真: 81896118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东北路495号和丰创意广场G幢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