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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康宁医院原地改扩建工程(二期)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7年07月11日 10:59:3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康宁医院原地改扩建工程(二期)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7]15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康宁医院,招标人:宁波教育实业集团育才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性资金安排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现市康宁医院院区内。
建设规模:新建六层医疗综合楼1幢。新建综合楼总建筑面积36440.74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17601.47万元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15747.84万元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等级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等级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 同施工合同工期
施工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合同工期。
施工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市康宁医院原地改扩建工程(二期)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须具有信用等级的,其信用等级应达到C级及以上(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信用等级为准);
3.1.4投标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3.2.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
3.3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4 201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7年7月24日16:00时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检察院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五证合一的单位,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逾期未提交或开标时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视作自动放弃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要求:3.6.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6.2本项目为电子开评标项目,参加投标企业必须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锁)”,否则无法参与投标。
本项目投标文件应由宁波市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投标工具6.1.3生成。
投标工具6.1.3可至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直接下载使用.
软件公司联系人:林清阳,咨询电话:0574-87266621、18957871023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 4日至2017年7月24日(以购买时间为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
4.3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 《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 投标保证金
5.1 金 额 :人民币肆万元整,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1):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 款 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虚拟子账号: 383166922614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  式(2) :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形  式(3) :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采用招标人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人如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的,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5.2提交截止时间 2017 年7 月 24 日 16 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出具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3条款(保险保单形式的不予退还),联系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0574-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27 日 9 时30 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投标文件包括书面投标文件和电子档投标文件,各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同时提交书面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介质为U盘或光盘)并携带单位“电子密钥”。开标时,投标人不能提供单位“电子密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若投标人开标现场提交的电子档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中国宁波网和宁波日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建 设 单 位:宁波市康宁医院           
招   标  人:宁波教育实业集团育才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 标 代 理: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0楼
联  系   人:刘丹、何意琳
电       话:0574-87354061、13486665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