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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体育中心雅戈尔体育馆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7年07月21日 09:16: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体育中心雅戈尔体育馆维修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7〕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体育中心,招标人为宁波教育实业集团育才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安排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鄞州区中兴路360号市体育中心内
规    模:改造建筑面积11485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约3267.65万元
招标控制价:22961932元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其中第一阶段45日历天(2017年10月10日前完成),第二阶段135日历天}
招标范围:体育馆屋顶面板更换、网架翻新,玻璃幕墙更换,外墙翻新,室内装修,运动地板更新,座椅更换,结构加固,以及消防、智能化、暖通、照明、给排水系统等整体改造
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施工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 投标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6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
   其它要求: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不超过60周岁])壹级,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2 拟派项目经理相关信息已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 
   3.2.3 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2.4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3 其他要求:1)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2)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2年7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单位法人章【附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已办理五证合一的单位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下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法人章】交至招标代理人,若投标人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07-21 到2017-08-10 16:00(以购买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超过上述规定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 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注:如招标文件资料费(不包括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投标人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资料(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与《查询申请函》同时交至招标代理人,未提供相关资料的,招标代理人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 《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7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8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异议截止时间:2017-07-28 16:00。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①: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标段号

金额(元整)

形式

收款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001

100000

银行缴纳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392266916553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提供的格式。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7-08-10 16: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出具时间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第3.6.3条款(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不予退还),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0574-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08-15 09:30,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宁波日报和中国宁波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教育实业集团育才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东城国贸10楼
联系人:金工
电  话:0574-88116998
招标代理人: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10楼
联 系 人:周工
电    话:0574-88130335、13967807429
传    真:0574-88130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