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宁波市老实巷70号7楼
· 2016年宁波网招投标公告平台收费标准的公告    >>更多
 
  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招标平台  >  施工
江北大河局部整治工程项目施工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7年08月03日 10:28: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北大河局部整治工程项目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2017]4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内河管理中心,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内河管理中心,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北起中官路,南至甬江
规    模:全长约1200米,本次主要实施孔浦段
    招标控制价:10744960元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河道清淤48100立方米;水质断面达标专项治理。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 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申请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资格预审之日所在季度系统提供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申请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申请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1.6申请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里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已在招标项目所在地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2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执业资格,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同时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4拟派项目经理须无在建项目:在建项目开始的计算时间为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或者直接发包项目的合同备案之日,结束时间为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
3.3其他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在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5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6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5年(2012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截止时间之前,将资格预审文件最后一页《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并附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交至招标代理人,若投标人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投标,其投标人将被拒绝。
3.7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则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法为有限数量制;
4.2 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入围11家。
 5.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3日至 2017年8月10日16:00(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其中电子平台费用100元),售后不退。
注:如招标文件资料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投标人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资料(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与《检察院查询申请函》同时递交招标代理人;未提供相关资料的,招标代理人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5.3招标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申请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5.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5.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5.6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6.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15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电子指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公告发布
    7.1时间:2017年8月3日至2017年8月10日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www.nbbidding.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内河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203室 
联系人:  应义明    范少亮   
电话:0574-87359148  15314551780
                                                        
  2017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