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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江二通道(慈江)工程-化子闸泵站
17年08月09日 08:57: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姚江二通道(慈江)工程-化子闸泵站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7〕10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财政资金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宁波市三江河道管理局,招标人为宁波市三江河道管理局,招标代理人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制作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化子闸泵站位于镇海区与江北区交界处灵山村
规模:新建化子闸强排泵站一座,设计排涝流量150 m3/s;新建庄桥闸水闸一座,闸门总净宽15米;新建灵山方家河闸站一座,闸门总净宽4米,泵站设计排涝流量1.2 m3/s。化子闸泵站工程等别为Ⅱ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4级。
招标范围:化子闸泵站、庄桥闸水闸、灵山方家河闸站的机电设备制作采购及安装、金属结构设备制作采购及安装、自动化控制设备采购及安装、永久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永久用电设备采购及安装、临时试运行、标准化管理相关手册编制等(不包括化子闸泵站泵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控制价:45936822元 
计划工期:24个月,且确保2018年6月30日前化子泵和灵山方家河闸站进场安装,2018年6月15日前庄桥闸具备通水条件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质量验收优良标准,争创“浙江省钱江杯优质工程奖”、“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
安全要求:无重大人员伤亡安全责任事故,确保获得 “宁波市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称号和“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称号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满足以下资质:同时具备?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由上述??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3.1.2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要求(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组主要人员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壹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机电工程)注册证书,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壹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机电工程)注册证书。(注:不得与项目负责人两个岗位相互兼任。)
(3)拟派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1.3其他要求: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17年4月至2017年6月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2012年7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注: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要求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的函》填写完整并盖章(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五证合一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逾期未提交或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视为放弃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开标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异议截止时间:   2017-08-14 16:00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08-07 到2017-08-24 16:00:00(以下载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4.2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3  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费用    300   元。
4.4  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异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本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需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5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8 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 80000 整 ,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①: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形式:银行缴纳
收款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银行账号:368871292432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7-08-24 16:00: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的,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5.2退还时间详见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条款(银行保函形式的不予退还),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
备注: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保证金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银行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同时将银行保函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代理)人。若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9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场所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宁波日报、中国宁波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波市三江河道管理局
地 址: 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493号        
联 系 人: 廖工      
电 话: 0574-87648968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大厦A座10楼        
联 系 人: 汪珍、徐琦
电 话: 0574-89076310
传 真: 0574-87360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