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宁波市老实巷70号7楼
· 2016年宁波网招投标公告平台收费标准的公告    >>更多
 
  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招标平台  >  其它
2017年G1512(甬金高速)宁波段路面病害处治工程招标公告
17年08月17日 09:01: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G1512(甬金高速)宁波段路面病害处治工程已由宁波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列入养护计划,养护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宁波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甬金高速全长185公里,其中宁波段路线全长42.25km。
本项目共设一个施工合同段。
招标范围:G1512(甬金高速)宁波段路面病害处治工程的施工;
工期:45日历天;
总造价:7492576元;
本项目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
3.4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异议截止时间:       2017-08-28 16:00。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6  自2012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经理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检察院查询申请函》提交截止时间(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顺延24小时)之前(以招标代理人签收时间为准),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检察院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单位公章(附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投标人已办理五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未按规定提交《检察院查询申请函》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08-17   到 2017-09-04 16:00:00(以下载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4.2  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费用    300   元。
4.3  如有补充的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壹拾肆万整 ,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①: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标段号

金额(元整)

形式

收款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001

140000

银行缴纳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372770739643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17-09-04 16:00:00    (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的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2.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采用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保险保单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同时将保险保单正本原件或银行保函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代理)人。
5.2退还时间详见招标文件(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不予退还),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0574-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09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宁波日报、中国宁波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波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江南路666号宁兴大厦22楼        
联 系 人: 胡涣      
电 话: 0574-87848463       
传 真: 0574-87848463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
联 系 人: 黄海宁、何海鸥
电 话: 0574-87190614 
传 真: 0574-87193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