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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市委党校迁建工程精装修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7年09月05日 13:22:21

1.招标条件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迁建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5〕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共宁波市委党校,项目招标人为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实施人为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宁波市财政统筹安排。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精装修工程施工进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江北区慈城新区标号CC09地块,具体位于慈孝大道以东、狮山路以西、慈水东街以南、慈南街以北。
标段划分:2个。    
Ⅰ标段招标控制价为:54804040元;Ⅱ标段招标控制价为:72533130元。
Ⅰ标段招标范围:中共宁波市委党校迁建工程1#教学楼、2#图书信息楼、3#会议中心、4#食堂、北门卫及附属建筑体、舞台灯光机械系统、智能照明系统等精装修工程的施工。
Ⅱ标段招标范围:中共宁波市委党校迁建工程5#学员宿舍、6#学员宿舍、7#文体楼、西门卫、智能照明系统等精装修工程的施工。
计划工期均为:暂定 240 日历天,具体满足总承包单位整体施工进度计划要求。
质量要求均为: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配合总包单位确保满足整体工程创杯要求(确保钱江杯,争创鲁班奖)。
安全要求均为: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申请人必须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申请,同时入围两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 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申请人需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4申请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信用等级(以资格预审之日所在季度的申请人施工企业信用信息中的信用等级为准)不得为D级;
3.1.5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申请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6投标申请人如已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申请人);
②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申请人)。
3.2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专业:建筑工程;
3.2.2拟派项目经理需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 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
3.3 其他必要合格条件:详见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第2.2条款规定。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5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6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招标代理人对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资格预审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申请。若在资格预审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资格预审日之后对入围投标人进行事后查询,如某入围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入围资格。
3.7 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4年7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进入投标文件上传模块,在项目负责人信息处自行添加项目经理,若投标申请人逾期未添加的或未及时更新企业组织结构代码、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申请,其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4.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5日到2017年9月13日16:00时(以下载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4.2 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费用 300元。如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资料费(不包括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投标申请人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资料(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与《查询申请函》同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未提供相关资料的,招标代理人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3 如有补充的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申请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7未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5资格预审方法
5.1 本项目采用的资格预审方法为:有限数量制;
5.2 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12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9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会议室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宁波日报和宁波网(www.cnnb.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共宁波市委党校
联 系 人:汤晓棉      
电 话: 89184946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6楼        
联 系 人:王灿、秦元根
电 话: 0574-87686781、13738483717 
传 真: 87686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