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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路综合整治项目景观绿化提升工程(景观工程)、中山路(机场路至 世纪大道)综合整治工程10#、11#地块售卖亭采购项目
17年09月19日 08:56:5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山路综合整治项目景观绿化提升工程(景观工程)、中山路(机场路至世纪大道)综合整治工程10#、11#地块售卖亭采购项目 已由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甬发改审批〔2014〕161号 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为 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山路街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售卖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起机场路,东至世纪大道。
2.2招标规模:/。
2.3招标控制价:15084104元。 
2.4工期要求:满足总包进度需要。
2.5招标范围:中山路综合整治项目景观绿化提升工程(景观工程)、中山路(机场路至世纪大道)综合整治工程10#、11#地块售卖亭的制作、安装、调试、验收通过、售后服务及保修等。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且达到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要求。
2.8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投标产品供货能力的供应商材料设备。
3.1.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须拟派项目负责人)
3.2其他要求:
3.2.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2.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2.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 2014 年 7月 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进入投标文件上传模块,在项目负责人信息处自行添加项目负责人,若投标人逾期未添加的或未及时更新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添加的项目负责人应与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委任书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5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异议截止时间:  2017-9-30 09:30。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09-18   到 2017-10-11 16:00:00(以下载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费用    300   元。
注:如招标文件资料费(不包括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投标人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资料(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提供给招标代理人;未提供相关资料的,招标代理人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3 招标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4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6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4.7 未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  贰拾万元 整 ,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①:银行电汇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标段号

金额(元整)

形式

收款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001

200000

银行缴纳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398773159283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17-10-11 16:00:00    (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以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时间以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提供的格式。
5.2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0574-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房间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日报、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6楼        
联 系 人: 王皓、俞蒙蒙、翁雪珺
电 话: 0574-87686084、15757827127、0574-87684881 
传 真: 0574-87686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