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宁波市老实巷70号7楼
· 2016年宁波网招投标公告平台收费标准的公告    >>更多
 
  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招标平台  >  监理
慈城南城沿路及部分护城河桥梁、管线等改造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7年11月23日 10:45:5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城南城沿路及部分护城河桥梁、管线等改造整治工程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2016〕331号、北区变更〔2017〕11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宁波市慈城古县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慈城古县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位于慈城古县城。
建设规模:南城沿路长约700m,路幅宽8m;城南东路长约265m,路幅宽12m;慈骆路(江北大道至慈东粮站南),长约420 m,宽8-12 m;丁新路(护城河至江北大道段)长约180m,路幅宽12 m;丁新路桥宽12m,桥梁跨度均为13 m。
项目总投资估算:4870万元。
建设项目工程费投资额:3983.6022万元。
工程类别及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   。
施工监理服务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质量控制目标:     同施工质量要求     。
安全控制目标:     同施工安全要求     。
进度控制目标:     同施工工期要求     。
造价控制目标:     控制在概算投资之内。
施工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含车行道、人行道)、排水管网、专业配套管线(包括路灯、通信等综合管线,不含电力、自来水),南城沿路沿河侧景观城墙基础意象营造、红线范围内绿化建设等施工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施工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所有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缺陷责任期满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专业和等级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查询以开标当天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用等级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6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并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17年8月、2017年9月、2017年10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3.2.2总监理工程师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2.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无在建项目(在建项目开始的计算时间为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或者直接发包项目的合同备案之日,结束时间为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经宁波市(或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2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应在2017年12月4 日17时之前,将招标文件中《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逾期未提交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2)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人员均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17年8月、2017年9月、2017年10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h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1 月 17 日至2017年 11 月 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北京时间,下同),持可持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至慈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12号窗口(慈城尚志路60号)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3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15000元整; 
形式①: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的,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5.2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3条款(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不予退还),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0574-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备注: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2、投标保证金采用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同时将保险保单正本或银行保函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代理)人。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12 月 11 日 09时30分00秒,地点为慈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慈城尚志路60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1、(网站)www.bidding.gov.cn、www.cicheng.gov.cn上发布。
                  2、宁波日报或中国宁波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波市慈城古县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电话:0574-89289622
招标代理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大厦A座10楼
联系人:汪工、房工
电话:0574-89076310
传真:0574-87360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