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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桥河两侧综合整治工程(道路部分)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7年11月23日 11:36: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庄桥河两侧综合整治工程(道路部分)已由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2017)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城市管理局,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海绵办、市财政、区土储、区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庄桥河(宁慈公路以南段)。
项目规模:河道两侧规划城市支路,道路宽度10米。新建道路约16000平方米;雨水管、电力管、给水管各约1600米;污水管道约1000米;新建桥梁2座;预留电信、交通设施等综合管线工程。
项目总投资(万元):29000。
设计概算:工程限额设计3400万元。
设计周期:总周期:4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含优化):10日历天;勘察:10日历天(与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同步);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概算等)设计: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15日历天。
招标类型及范围: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包括:方案(含方案优化)设计;勘察;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概算等)设计;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岩土工程勘察类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上述①和②项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拟派主设计师须具备市政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须提供2017年7月、8月、9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养老保险缴纳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必须为社保部门出具的规定格式);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4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5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经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4年7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7年12月8日16时}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单位法人章【附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已办理五证合一的单位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下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法人章】交至招标代理人,若投标人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负责拟派主设计师;
3.7其他要求:\ 
3.8 如联合体投标的,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3.9联合体资质的确定: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1-22到2017-12-08 16:00(以购买时间为准),在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bggjy.cn/)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4《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文件。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20000 元整。
形式①: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庄桥支行    
银行账号:381872915197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574-87011318/0574-87011280
形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银行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5.2提交截止日期:2017-12-08 16: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出具时间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3条款)。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12-14 09:00,地点为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北区丽江东路85弄16号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bggjy.cn/)、中国宁波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周  工
电话:0574-87660957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姚隘路796号东城国际5楼504室
联系人:范丁辉、金星星
电话: 13867856383、0574-27831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