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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行垃圾分类转运站配套道路(北川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7年11月24日 16:42:4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世行垃圾分类转运站配套道路(北川路)工程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北区发改基[2016]97号北区发改基[2017]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人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江北区财政资金统筹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南起洪发路,北至洪达路。

  规模:全长约241米,规划宽度为20米。

  项目总投资:5120万元。

  招标控制价:872.1309万元。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道路及附属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 级及以上施工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1.6人工工资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意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4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7年12月14日16时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附申请人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已办理五证合一的无须附组织机构代码证)交至招标代理人,若投标人逾期未提交的或开标时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的,视为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11 24 日至2017 12 14 日16时00分(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陆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bggjy.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本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需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申请者在网上购买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7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异议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1日16时00分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①: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庄桥支行

  银行账号:351972919205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③:银行保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的,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5.2提交截至时间2017年12月14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出具时间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咨询电话:0574-87629530(中国银行);0574-87011318、0574-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9日09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江北区丽江东路85弄16号,具体会议室详见当天电子指示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7.1时间:2017 11 24 日至2017 12 14 日。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宁波网和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bggjy.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楼

  联系人:王宇、屠世侠

  电话:0574-87375708

  传真:0574-89077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