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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路(长阳路-断头路)道路维修改造工程(监理)
17年11月29日 11:58:5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山路(长阳路-断头路)道路维修改造工程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2017]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投资创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投资创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北起长阳路,南至断头路(永升物流段)。
建设规模:全长约1318米,规划宽度44米。
总投资:5400万元。
建设项目工程费用投资额:4540万元。
工程类别及等级:市政二类。
施工监理服务标段划分:1个。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要求。
施工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本工程的道路及附属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施工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保持一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3.2.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
3.3其他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系统中未解锁项目视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经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4年7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7年12月15日16时00分之前,将招标文件中《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并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申请人已办理五证合一的可不附组织机构代码证)交至招标代理人处,若投标人逾期未提交或开标时擅自变更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视为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1 月 28 日至2017年 12 月 15 日16时00分(以购买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bggjy.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申请者在网上购买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bggjy.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7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异议截止时间: 2017年 12 月 8 日16时00分 。
5、投标保证金 
5.1 金   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形 式①: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 款 人: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庄桥支行
银行账号: 358472918425 
提交截至时间2017年 12 月 15 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③:银行保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的,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5.2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3条款,咨询电话: 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12 月 20 日09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江北区丽江东路85弄16号,具体会议室详见当天电子指示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6.3本项目投标文件包括书面投标文件和电子档投标文件,各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同时提交书面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U盘一份或光盘一份)并携带单位“电子密钥”。开标时,投标人不能提供单位“电子密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若投标人开标现场提交的电子档投标文件均无法读取,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7、招标公告发布
7.1时间:2017年 11 月 28 日至2017年 12 月 15 日。
7.2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宁波网和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bggjy.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投资创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楼
联系人:王宇、屠世侠
电话:0574-87375708
传真:0574-89077720
9、其它
1、本项目为电子开评标项目,参加投标企业必须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锁)”,否则无法参与投标。  
2、本项目投标文件应由宁波市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投标工具6.2.6生成。投标工具6.2.6可至杭州擎州软件有限公司直接下载使用。(http://www.qzhsoft.com.cn/downdetail.php?id=5197)  
3、软件公司咨询电话:林清阳,0574-87266621、1895787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