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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诺丁汉大学国际创新创业孵化园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8年01月12日 16:05: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诺丁汉大学国际创新创业孵化园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7]5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诺丁汉大学,招标人为宁波诺丁汉大学,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泰康东路199号,宁波诺丁汉大学校区内西南角,原规划教学区预留用地位置。

  项目规模:本项目新建一栋地下一层、地上五层的建筑,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3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7000平方米,主要用于各类专业孵化创业中心、科研成果转化支持中心、商务休闲区及配套服务设施;地下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主要用于人防、地下停车库及附属用房。

  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

  设计概算:限额设计建安工程费12000万元,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

  设计周期:总周期110日历天,其中方案优化设计20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和概算编制)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60日历天,与设计同步进行的工程勘察20日历天(包含在总周期中) 。

  招标类型及范围:工程勘察;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和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包含:本工程范围内所有地面建筑及地下建筑(含人防)工程,基坑围护及基坑监测,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等安装工程,精装修工程,幕墙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节能、环保工程,室外综合管线及室外市政工程,标识导引系统,景观绿化及泛光照明工程及附属工程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或由具备以下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投标人<除特别说明外>,均指联合体各方,其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

  ①具有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不含岩土工程(分项)专业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省级或省级以上技术监督机构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附表中的计量认证对象应包括基坑)。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勘察设计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拟派主设计师资格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派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2.2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3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负责派遣主设计师。

  3.4投标人及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5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预中标候选人应在公示前提供《查询申请函》至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人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相关信息提交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查询申请函》按招标文件格式填写)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在公示前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进行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

  3.7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异议截止时间: 2018-01-25 16:00

  4.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1-12到2018-01-31 16:00:00(以下载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4.2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3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费用300元。

  4.4如有补充的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50000元 整,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①: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标段号

  金额(元整)

  形式

  收款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001

  50000

  银行缴纳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387070731808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提供的格式。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8-01-31 16: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第3.6.3条款(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不予退还),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0574-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2月05日9时3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和宁波日报(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 人:宁波诺丁汉大学

  地 址:宁波市泰康东路199号

  联系 人:徐炯炯

  电 话:18616830030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2017室

  联系 人:董成浩、戴太敏

  电 话:0574-87898907

  传 真:0574-55717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