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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城镇“枫林湾”住宅小区之250套公共租赁住房精装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8年01月19日 10:31:14

交易登记号:CC18GC06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城镇“枫林湾”住宅小区之250套公共租赁住房精装修项目施工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北区发改基〔2017338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慈城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慈城“枫林湾”住宅小区。

建设规模:250套公共租赁住房精装修项目涉及50型房源176套、60型房源174套,装修建筑面积总计14529.3㎡(不包括50型房源1套和60型房源1套)。

项目总投资:1260万元。

招标控制价:9142139元。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装修、安装及其他零星工程等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目标:合格,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若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有施工信用等级的,须具有 C级及以上(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系统中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1.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或②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意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其它要求:(1)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须在60周岁以下且按建办市〔2013〕7号文要求参加继续教育)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同时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016年6月1日以后,凡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贰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应遵照建建发〔2016〕159号文件规定。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中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2.4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在建项目开始计算时间为合同备案之日,结束时间为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拟派项目经理在系统中有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3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②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和安全员都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17年10月、2017年11月、2017年12月)社保缴纳证明的复印件。

③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其专业为建筑类;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有效的现场管理岗位证书,其专业为建筑类;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016年6月1日以后,凡C证更换成新版证书的,应按建建发〔2016〕98号文件执行,其专业要求为综合类。

④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该记录以宁波市(或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从检察机关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中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可以在2018年2月2日17时之前,将招标文件中《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交至招标代理人处,由其统一代为查询,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若逾期未提交的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更改项目经理的,由其自行前往检察院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否则其资格审查视为不通过。

⑤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代理人对此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则被否决。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发现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由此重新招标。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9日至2018年1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北京时间,下同),可持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慈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12号窗口(慈城镇尚志路60号)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3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担保

5.1金额:人民币 拾捌万 元整;

形式①: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的,则投标保单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5.2 咨询电话:0574-87011318、0574-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备注:1、以上投标担保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2、投标担保采用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同时将保险保单正本或银行保函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代理)人。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2月8日 9时30分00秒,地点为慈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慈城镇尚志路60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1、(网站)www.bidding.gov.cn、www.jbggjy.cn上发布。

                    2、宁波日报或中国宁波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解放路8号

联系人:徐工

电话:0574-87593551

招标代理人: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315号2楼

联系人: 韩工

电话:0574-87939871

传真:0574-87939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