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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厦小学改扩建工程改造工程
18年01月23日 16:42:3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厦小学改扩建工程改造工程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北区发改基[2017]4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建设资金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招标代理人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原广厦小学内。

  建设规模:新建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同时对原有校舍约9000平方米进行加固提升改造。

  总投资:3500万元

  建设项目工程费用投资额:3000万元

  工程类别及等级:房建三类

  施工监理服务标段划分:1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要求

  施工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广厦小学改扩建工程改造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及保修期监理服务。

  施工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保持一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3.2.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

  3.3其他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系统中未解锁项目视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经宁波行政区域范围内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如在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前,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经查询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或“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22日至2018271600分(以购买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bggjy.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过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申请者在网上购买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bggjy.cn/)查阅“资料下载”栏中“江北区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201711” (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bggjy.cn/)查阅“资料下载”栏中“江北区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201711” (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形式①: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庄桥支行

  银行账号: 394872916886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③:银行保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的,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5.2提交截至时间2018年2月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出具时间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3条款。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2121330分,地点为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江北区丽江东路85弄16号,具体会议室详见当天电子指示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7.1时间:2018122日至201827日。

  7.2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宁波网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bggjy.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

  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楼

  联系人:陈康伟、屠世侠

  电话:0574-87375708

  传真:0574-89077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