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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高新园皇吉浦路南段、欣盛路一期、许嘉路一期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I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8年02月02日 14:58: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北高新园皇吉浦路南段、欣盛路一期、许嘉路一期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I标段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北区发改基〔2017〕301号、北区发改基〔2017〕3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江北高新产业园庆丰路以南,慈城镇民丰村和浦丰村。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27546平方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为30公里/小时。路面荷载为BZZ-100型标准,车型路面采用改性沥青路面。本次招标为许嘉路一期道路,其桩号为BK0+000~BK0+297.55,全长约297.55米。

总投资:约8121.48万元。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约5560896元

工程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监理服务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要求

施工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许嘉路一期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等施工全过程监理

施工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保持一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专业和等级为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

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以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系统中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并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由社保部门出具近三个月(2017年10月、2017年11月、2017年12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3.2.2总监理工程师须在系统中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无在建项目;

3.2.4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3 其他要求:(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系统中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2)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人员均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由社保部门出具近三个月(2017年10月、2017年11月、2017年12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3)中标候选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中标候选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4)招标人在预中标公示前,将对中标候选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进行查询,如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或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25日至2018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北京时间,下同),持可持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慈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12号窗口(慈城尚志路60号)报名。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

形式①: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形式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格式详见专用条款附件,且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的,则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5.2提交截止时间 2018年3月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保险保单及银行保函正本原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给招标(代理)人,由招标(代理)人负责收押、保管、退还保险保单及银行保函正本原件),0574-87011318(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3293000秒,地点为慈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慈城尚志路60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宁

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bggjy.cn)和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余老师                      

电话:       0574-87646313                    

招标代理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北路495号和丰创意广场谷庭楼9楼

联系人:    陆轩宇、刘瑜                    

电话:     0574- 87730719                      

传真:     0574- 81896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