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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洪大桥及接线工程(环镇北路—北环快速路)监理招标公告
18年02月11日 16:17: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洪大桥及接线工程(环镇北路—北环快速路)监理 已由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甬发改审批﹝2016﹞388号 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宁波通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按照属地和共建共享原则,由市、区二级统筹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监理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鄞州区、江北姚江新区境内,南起高桥镇环镇北路,北至北环快速路,其中I标段为环镇北路~西洪大桥南(桩号K0+614~K1+346.5【其中通途路立交与西洪大桥的分界在K1+393.5的分板处】) 和通途路改造范围(TTLK0+410~TTLK1+845);II标段为西洪大桥南~邵渡路(桩号K1+346.5【其中通途路立交与西洪大桥的分界在K1+393.5的分板处】~K2+437);Ⅲ标段为邵渡路~云飞路(桩号K2+437~K4+163);Ⅳ标段为云飞路~北环快速路段(桩号K4+163~K5+095)。

建设规模:Ⅰ标段长度为环镇北路~西洪大桥南732.5m和通途路改造范围1435m,Ⅱ标段长度为1090.5m,Ⅲ标段长度为1726m,Ⅳ标段长度为932m。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Ⅰ标段建安费831837754元,Ⅱ标段建安费624128181元,Ⅲ标段建安费422113105元,Ⅳ标段建安费473802032元。

工程类别及等级:市政工程。

施工监理服务标段划分:4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参加4个标段的监理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

施工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各标段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保通工程及道路照明等附属配套设施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施工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保持一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3投标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4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监理信用评价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企业监理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1.5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1.6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 各标段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 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Ⅱ标段总监理工程师可单独委派,其余标段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为同一人

3.2.2 总监理工程师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 总监理工程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2.4 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

3.3 其他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未解锁项目视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

3.4各标段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经宁波行政区域范围内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将各标段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信息提交检察院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该标段重新招标。

3.5各标段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各标段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该标段重新招标。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2-11   到  2018-03-15 16:00:00(以购买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    300   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4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6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4.7 未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第一条    5.1金额:每标段人民币各10万元整,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银行电汇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标段号

金额(元整)

形式

收款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001

100000

银行缴纳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377970088109

002

100000

银行缴纳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374071305934

003

100000

银行缴纳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375371308789

004

100000

银行缴纳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376670733272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②:保险保单(分标段出具)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③:银行保函(分标段出具)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提供的格式。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03-15 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第3.6.3条款(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不予退还),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0574-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03 月20 09  30 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房间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投标文件包括书面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同时提交书面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介质为U盘或光盘)并携带单位”电子密钥”(“CA锁”),开标时,投标人不能提供单位”电子密钥”(“CA锁”)的,其投标将被拒绝。若投标人开标现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读取,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日报、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波通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 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6楼          

联 系 人:  王皓、翁雪珺     

电  话: 0574-87686671、87686084、15757827127

传  真: 0574-87686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