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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外环快速路高架桥桥面绿化美化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8年03月16日 09:55:1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外环快速路高架桥桥面绿化美化综合整治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审批﹝20187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市政工程前期办公室,建设资金由市、区两级按“五五”比例承担,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江北区,西起高速宁波北出口,东至世纪大道。

项目规模:全长约14.6公里。

项目总投资:约1.7亿元。其中,建安费设计限额14610万元。

设计概算: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建安费不得超过限额14610万元。

设计周期:35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含深化)10日历天、初步(含扩大初步、概算)设计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15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设计招标范围:北外环快速路高架桥桥面绿化美化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包括方案设计(含深化)、初步(含扩大初步、概算)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设计质量: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等级: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联合体

3.3 主设计师资格要求:市政或道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其他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主设计师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具有C级及以上设计信用评价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企业设计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企业注册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须具备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且截至开标当日仍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主设计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经宁波大市范围内人民检察院查询2015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将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为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的相关信息提交检察院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为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6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均入围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备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3-15 2018-04-02 16:00:00(以下载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4.2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3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8未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  50000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标段号

金额(元整)

形式

收款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001

50000

银行缴纳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357171309230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提供的格式。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8-04-02 16: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第3.6.3条款(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不予退还),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0574-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0408 09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投标文件包括书面投标文件和电子档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同时提交书面投标文件、电子档投标文件(介质为U盘或光盘)并携带单位“电子密钥CA)(联合体投标的,仅携带联合体牵头人CA),开标时,投标人不能提供单位电子密钥CA)的,其投标将被拒绝。若投标人开标现场提交的电子档投标文件均无法读取,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日报、中国宁波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市政工程前期办公室  

联 系 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六楼  

联 系 人:王皓、俞蒙蒙  

电  话:8768488113736140496

传  真: 0574-87686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