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E3302010000003827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人民检察院业务技术用房迁建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4]57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招标人为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统筹安排12000万元,其余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由市财力逐年安排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变配电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址:东部新城,南邻百丈东路,东至河清路,西、北两侧均靠规划道路;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1989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24803.87万元;
招标控制价:2454328元;
工期要求:接业主通知后2个月内交货,并验收合格(必须满足总包方进度要求);
招标范围:干式变压器、高压柜、低压柜、直流屏等设备选型、供应、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等;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并配合总承包单位达到“钱江杯”要求;
安全要求:合格,并配合总承包单位达到浙江省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所投高、低压开关柜设备制造和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高、低压开关柜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所投高压开关柜的国家相关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和低压开关柜的3C认证报告。
3.2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4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03-29 16:00。
3.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经检察院查询近3年(2015年1月1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或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以提交检察院查询的信息为准)。
4.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3-16到2018-04-04 16:00:00(以下载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4.2 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费用 300 元。
4.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7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 肆万元 整 ,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①:银行电汇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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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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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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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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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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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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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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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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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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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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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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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671218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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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提供的格式。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8-04-04 16:00: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第3.6.3条款(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不予退还),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0574-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4月04 日16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和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宁波日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宁波市环城西路
联系人:舒骏
电话:0574-87097358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10楼
联系 :周工
电话:0574-88130335、13967807429
传真:0574-8813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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