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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队2018年度维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8年03月19日 14:2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队2018年度维修项目符合军队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有关规定,招标人为某部队,招标代理人为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鄞州区东吴镇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年度总维修费用约20万元,具体以年度实际维修工程量为准。

  计划工期:合同期1年,单个项目工期以每个项目出具的任务单为准。

  招标范围: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92512部队营区范围内的室内外水电管线、墙面、屋顶防水、门窗、地坪等的维修及保修期服务(到期后可根据维修服务保障情况续签合同)。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1.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其他要求: /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二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4拟派项目经理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鄞州区小型建设项目简易招标试行办法》(鄞交管办[2012] 1号),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3其他要求:1)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2)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大市范围内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3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结束后,中标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给招标人,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凭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于2018年3月19日14时00分至2018年3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招标代理人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

  形式: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第一分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2010122000678343

  5.2提交截止时间2018322日16: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3 26 1030,地点为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宁波市鄞州区蝶缘路218号南洋大厦603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宁波网和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部队

  招标代理人: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蝶缘路218号南洋大厦603室

  联系人:徐小民

  电话及传真:15968040808、0574-88309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