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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宝路二期综合整治工程(房屋修缮部分)施工招标公告
18年03月19日 17:11: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生宝路二期综合整治工程(房屋修缮部分)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北区发改基[201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城市管理局,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江北区生宝路。

  规模:修缮面积约535平方米。

  总投 资: 4200万元。

  招标控制价: 2710286元。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包括房屋修缮及电气安装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若有施工信用等级的,其信用等级须为C级及以上(以开标当日“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②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即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7招标人在预中标公示前,将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进行查询,如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或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19日至2018年4月3日16:00(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录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bggjy.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下载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注:如招标文件资料费(不包括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投标人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资料(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与《查询申请函》同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未提供相关资料的,招标代理人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3招标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申请者在网上购买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bggjy.cn/)查阅“资料下载”栏中“江北区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201711” (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7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招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形式①: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庄桥支行

  银行账号:388372916416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且应在投标有效期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的,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应相应的延长。

  5.2提交截止日期:2018年4月3日16: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出具时间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3条款)。咨询电话:0574-87629530;0574-87011318/0574-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49 9 00 分,地点为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江北区丽江东路85弄16号,具体会议室详见当天电子指示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

  7.1时间:2018 3 19 日至2018 4 3日。

  7.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宁波网、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bggjy.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北路495号和丰创意广场G幢9楼

  联系人:李娜

  联系电话:0574-87384499、18967882690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