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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高新园纬中路二期道路、排水及市政配套工程III标段(改造提升工程)(施工)
18年03月23日 15:22: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北高新园纬中路二期道路、排水及市政配套工程III标段(改造提升工程)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北区发改基〔2012〕308号、北区发改更〔2012〕103号、北区发改更〔2014〕102号、北区发改更〔2014〕107号、北区发改更〔2017〕1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江北高新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江北高新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江北区慈城镇杨枝桥路至61省道。

规    模:本项目建设面积约33830平方米,道路标准横断面为36米,标准横断面布置为4.5米人行道+11米车行道+5米中央绿化隔离带+11米车行道+4.5米人行道,按照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

项目总投资:约3560万元。

招标控制价:27863929元。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排水及市政配套工程等改造提升,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标 段 划 分: 1个。

质 量 要 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 全 要 求: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 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申请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 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申请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申请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6其它要求:
   (1)申请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市大市范围内的申请人);
    ②已在宁波市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市大市范围外的申请人)。

3.2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且按建办市〔2013〕7号文要求参加继续教育)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同时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2 2016年6月1日以后,凡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贰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应遵照建建发〔2016〕159号文件有关规定;

3.2.3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4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在建项目开始的计算时间为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或者直接发包项目的合同备案之日,结束时间为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3 其他必要合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和安全员都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17年11月、2017年12月、2018年1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2)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施工员、质量员都须具备市政类现场管理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2016年6月1日以后,若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已更换成新证书的按建建发〔2016〕98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专业为综合类。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5 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6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7招标人在发预中标公示之前,将对中标候选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进行查询,如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或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项目采用的资格预审方法为有限数量制

4.2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为入围11家

5.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323201833016:00(北京时间)(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在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bggjy.cn)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注:如招标文件资料费(不包含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投标人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资料(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未提供相关资料的,招标代理人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5.3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5.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bggjy.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5.5《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5.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7未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6.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4493000秒,地点为慈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慈城镇尚志路60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

8.1 时间 :2018 323日至 2018330日。

8.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bggjy.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江北高新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余工 

    电话:0574-87646313

    招标代理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北路495号和丰创意广场谷庭楼9楼

    联系人:陆轩宇、刘瑜;电话:0574-87730719

传真:0574-81896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