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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奉路(新典路——三孔碶桥)道路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18年03月28日 17:04:4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奉路(新典路——三孔碶桥)道路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审批〔201857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海曙区,北起新典路,南至三孔碶河。

  规模:路全长1653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

  项目总投资:65269.46万元。

  招标控制价:78597672元。

  计划工期:63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道路工程(含道路、给排水、交通(交通设施、交通科技)、路灯、绿化景观、治安监控、电缆排管土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确保“甬江杯”。

  安全要求:合格,并确保宁波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申请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具有C级及以上施工信用等级(以资格预审之日所在季度的企业施工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1.4投标申请人须在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5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申请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截至开标当日仍在有效期内。

  3.1.6投标申请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里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或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区审核通过。

  3.2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

  3.3其他必要合格条件:详见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第2.2条款规定。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5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6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行政区域范围内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将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相关信息提交检察院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7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项目采用的资格预审方法为有限数量制

  4.2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 11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8日至4月6日16:00(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下载费用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5.3资格预审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申请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5.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5.5资格预审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5.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7未在网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411 9 30 分,地点为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宁穿路1901号,具体会议室详见当天电子指示屏)。

  6.2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在申请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login.jsp),否则其申请被拒绝。申请人须携带生成加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所用的电子密钥(CA锁)。

  6.3申请人可另外提交备份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U盘或光盘形式。如提交备份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单独包封,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招标工程名称、申请人名称等内容。在申请截止时间前提交。

  6.4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login.jsp)下载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于系统原因无法读取的,可从申请人现场提交的备份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光盘或U盘)中打开读取,现场提交的备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应与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login.jsp)下载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保持一致,备份文件无法读取的,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7.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日报、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工

  招标代理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6楼

  联系人:王皓、周旸

  联系电话:0574-87684874、13906697628

  传真:0574-87686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