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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镇路(常洪隧道-金河路)一期改建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18年04月19日 14:47: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镇路(常洪隧道-金河路)一期改建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审批【2014483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市政工程前期办公室,招标代理人为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列入宁镇路(常洪隧道-金河路)改建工程总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设 地 点:位于宁波市江北区

规       模:本项目为宁镇路(常洪隧道-金河路)一期改建工程江北段绿化景观工程,项目实施范围道路全长3300米,规划标准路幅宽68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

招标控制价:45001958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

计 划 工 期:210日历天

招 标 范 围:包含绿化、景观、照明及附属工程等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 段 划 分:1

质 量 要 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 全 要 求: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 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1)(2)中任意一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与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1.2投标申请人如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3投标申请人如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具有施工信用等级的须为C级及以上(以资格预审之日所在季度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1.4 投标申请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1.5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申请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6投标申请人如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里显示:

(1)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大市范围内的申请人);

(2)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大市范围外的申请人)。

3.2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2拟派项目经理如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 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2.4 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

3.3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经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或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以提交检察院查询的信息为准)。

如联合体投标的,除另有规定和说明外,本文件中的“申请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3.4 其他必要合格条件:详见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第2.2条款规定;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异议截止时间: 2018-4-26 12:00

4.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项目采用的资格预审方法为有限数量制

4.2 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11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4-182018-5-3 16:00:00(以购买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2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费用300元。

注:如资格预审文件资料费(不包括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投标申请人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资料(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未提供相关资料的,招标代理人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5.3资格预审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申请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5.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5.5《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5.6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7 未在网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540930分,地点为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宁穿路1901号,具体会议室详见当天电子指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在宁波日报、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市政工程前期办公室  

地  址: 宁波市江东区松下街595号住建委大楼8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574-87197634

招标代理人: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下城区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   

联 系 人:  王希、龚超     

电  话: 0571-85860245/83913968036315

传  真:  0571-8586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