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G3302030000003968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办公区域治涝工程已由宁波机场与物流园区管理委员会财政与经济发改局(项目名称: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办公区域治涝工程,项目代码:2018-330203-56-03-013277-00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机场与物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机场与物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 地点:本项目位于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南侧,建设范围北至机场路北侧,南至中国航油宁波分公司,东至金星物流基地及机场航空食品公司,西至环机场南河,治涝总面积为0.51km2。
项目 规模:建设内容主要为通过建设置防洪墙使整个区域形成闭环,并在内侧设置排水沟、泵(闸)站等构筑物。确保机场办公区排涝标准达到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24小时排出。工程防洪顶高程按3.85m控制。
项目总投资(元):人民币5553.89万元。
设计概算(暂定):工程建安费用限额设计人民币5046.75万元,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
设计 周期:总设计周期60日历天,其中方案优化、勘察15日历天,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招标类型及范围: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办公区域治涝工程方案深化;勘察;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①市政行业(同时具备道路和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资质;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日所在季度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投标人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2.1主设计师须具备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2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3.2.3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市政行业(同时具备道路和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负责派主设计师。
3.4投标人及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5年01月0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预中标候选人应在公示前提供《查询申请函》至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理人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相关信息提交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查询申请函》按招标文件格式填写)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在公示前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进行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5-15 到2018-06-01,16:00(以购买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4.2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3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 元。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8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异议截止时间:2018-05-25,11:00。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①:银行电汇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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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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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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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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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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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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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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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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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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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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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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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17009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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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提供的格式。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8-06-01,16: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出具时间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第3.6.3条款(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不予退还),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0574-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06-04,09:30,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login.jsp),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能提交IC卡和“电子密钥(CA锁)”的,其投标将不予受理。若联合体投标的,仅携带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IC卡和“电子密钥(CA锁)”。
6.4投标人可提交备份的电子档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形式均可,如提交备份的电子档投标文件,应单独包封,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内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7.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宁波网站和宁波日报(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 人:宁波机场与物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 人:卢靖焜;
联系电话:0574-89006428。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舒波路9号嘉恒广场写字楼10楼;
联系 人:杨诗雨、黄琪;
电 话:0574-87727358、15968089187、13857899018;
传 真:0574-87721309。
9.备注:
9.1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参加投标企业必须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锁)”,否则无法参与投标,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最新通知栏中《关于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锁)的通知》。
9.2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要求由宁波网络投标工具V7.2.0生成。该工具可在杭州擎州軟件有限公司直接下载使用(http: //www.qzhsoft.com.cn/download.php?id=64)。
9.3投标文件工具及标书上传,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166-166、余礼威18957871023、陈工0574-87187966、0574-87187975;交易证及CA锁办理,请联系:杨工0574-87187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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