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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舟山港穿山港区中宅矿石码头二期工程
18年05月25日 15:20: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舟山港穿山港区中宅矿石码头二期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审批【2017】8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交工质量评定检测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条件详见附表。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波北仑区郭巨镇穿山半岛北侧;

  2.2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30万吨级卸船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40万吨级散货船设计)1个、5万吨级装船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7万吨级散货船设计)1个、3.5万吨级装船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5万吨级散货船设计)1个,并对现有中宅煤炭码头卸船泊位的共用结构段按靠泊40万吨散货船进行加固。同时,新建引桥1座、堆场2幅,并配套建设道路、隧道等生产生活辅助设施;

  2.3试验检测服务期:合同签订至所有试验检测报告提交并通过交工质量评定备案止;

  2.4招标范围:宁波-舟山港穿山港区中宅矿石码头二期工程码头、引桥、道路堆场、房建(构筑物)等的交工质量评定检测,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招标控制价:150万元;

  2.6试验检测标段划分: 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结构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等级证书(等级证书中须包含拟承担实体检测项目)且通过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且认证参数中包含拟承担的实体检测项目(有效期内)的检测机构;列入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名录(浙交监〔2015〕90号);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在公示前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预中标候选人应在公示前提供《查询申请函》至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人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提交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查询申请函》按招标文件格式填写)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5日至2018年6月12日16时00分(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8年6月5日17时00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申请者在网上购买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叁万元

  5.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

  ①:银行电汇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标段号

  金额(元整)

  形式

  收款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001

  30000

  银行缴纳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374070736948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8年6月1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形式③: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备注: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2、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采用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保险保单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同时将保险保单正本原件或银行保函原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起提交给招标(代理)人。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时间:2018年5月25日至2018年6月12日。

  7.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宁波日报和中国宁波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

  联系人:邬秀清余俊鹏

  联系电话:0574-27698403 、13958241330

  电子邮箱:13958241330@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10楼

  联系人:孙工、周工

  联系电话:0574-88130335 13586885652

  传真:0574-88130335

  电子邮箱:83742733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