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A1幢教学楼改造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8]3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标人为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标代理人为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高教园区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内。
规 模:改造面积约4000平方米。
招标控制价:3483104元。
计划 工期:45日历天。
招标 范围:A1教学楼教室及走廊吊顶、地砖、墙面翻新及线路、走廊等改造工程的施工。
标段 划分:1个。
质量 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 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范围内),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须具有信用等级的,其信用等级不得为D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信用等级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6系统中“保函信息”栏具有正常且在有效期内的保函、保证金或保险,其中工商注册地在宁波市外的投标人具有登记地为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正常且在有效期内的保函、保证金或保险;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 ;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3其他要求:1)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2)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单项目完工证明资料。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3年(2015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专用条款规定的格式提供承诺书。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被执行人信息或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以提交检察院查询的信息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8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06-08 16:00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5月28日至2018年06月15日16:00(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超过上诉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
4.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金 额:人民币60000元整,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1):银行电汇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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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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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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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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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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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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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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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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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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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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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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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571289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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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 式(2) :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 式(3) :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采用招标人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人如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的,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5.2提交截止时间 2018 年06月15日 16 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出具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3条款(保险保单形式的不予退还),联系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年06月20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电子档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login.jsp),否则其投标文件被拒绝。投标人须携带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所用的电子密钥(CA锁)。
6.4投标人可另外提交备份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形式。如提交备份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单独包封,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招标过程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内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7、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上发布。
8、备注
8.1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参加投标企业(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必须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锁)”,否则无法参与投标,详情请登陆www.bidding.gov.cn查询最新通知栏中《关于市级房建与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试行电子投标和开标的通知》。
8.2本项目投标文件要求由宁波网络投标工具V7.2.0生成。投标工具V7.2.0可至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直接下载使用(http://www.qzhsoft.com.cn/download.php?Id=64)
8.3投标工具及标书上传,请联系:客服电话400-166-166、余礼威18957871023、陈工0574-87188966、0574-87187975;交易证及CA锁办理,请联系:杨工0574-87187575
8.4投标人开标须携带本单位的IC卡和生成加密标书投标文件所用的“电子密钥”(联合体投标的,仅携带联合体牵头人的IC卡及“电子密钥”)至开标现场。
8.5 IC卡和“电子密钥”应单独单独包封,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招标过程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内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递交IC卡和“电子密钥”的,其投标将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宁波高教园区(南区)学府路51号
联系 人: 沈老师
电 话: 0574-88126394
招标 代理: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600号太平洋时代中心A座5楼
联 系 人:王晓岗、梁丽萍
电话:15057440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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