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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大学宁波材料工程学院建设工程(代建)招标公告
18年06月15日 15:11: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科学院大学宁波材料工程学院建设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审批【2018】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建设资金:宁波市及镇海区财政资金安排解决,招标人为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代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址: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东南,庄市大道和中官西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

  2.2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50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物64000平方米,人防及地下工程6000平方米。

  2.3项目总投资:6.72亿元(含土地费用2.92亿元)。建安工程费:3.2亿元。

  2.4建设周期:三年。

  2.5招标范围:根据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对项目自前期工作、建设实施至竣工验收、项目决算、资料归档等实行全过程代建管理。

  2.6代建管理周期:签订代建合同开始至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容全部完成的全过程代建管理(至项目验收、决算审计完成及保修期结束)。

  2.7质量要求: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2.8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安全标准。

  2.9标段划分 1 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中的任何一项,或具有宁波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资格。。

  3.1.3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城市规划师、一级建筑师、一级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且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中标后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

  3.3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4 2015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经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将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提交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在公示前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14日至2018年7月4日16时00分(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超过上述规定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注:如招标文件资料费(不包括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投标人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资料(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交至招标代理人,未提供相关资料的,招标代理人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 《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7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5.1金 额:人民币万元整

  形 式①:银行电汇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标段号

  金额(元整)

  形式

  收款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001

  40000

  银行缴纳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中国银行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350670091665

  温馨提示:上述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 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 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7416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出具时间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第3.6.2条款(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不予退还),联系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0574-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注: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形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保证金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采用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保险保单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复印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房间详见当日公告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和宁波日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 人: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中官西路1219号

  联系 人:刘薇、戴高乐

  电 话:87602722、86685287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6楼

  联系 人:王灿、秦元根

  联系电话:87686781、13738483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