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国际职业技术学院二期智能化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5】60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外事学校,招标人为宁波外事学校,招标代理人为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杭州湾新区管委会承担11700万元(含土地费余款4200,市财政专项转移支付2500万元),市财政经费承担408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智能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杭州湾新区,西临兴慈八路,北临金溪路,东临越林路,南临金慈路,居一期工程项目南侧
建设规模:二期工程用地面积151212平方米,包含水域面积231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5921平方米
总投资:约52500万元(含土地征用费4200万元)
招标控制价:11492679元
计划工期:与施工总包单位施工进度保持同步。
招标范围:宁波国际职业技术学院二期智能化工程(包括能耗计量系统、信息发布系统、BAS系统、综合布线系统、会议系统、设备网、计算机网络、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门禁管理系统、公共广播系统、UPS防雷接地系统、模块机房、综合管线等系统等)。
标段划分: 1个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且通过杭州湾新区技防办验收,并配合施工总包单位确保“甬江杯”,争创“钱江杯”。
安全要求:合格,并配合施工总包单位确保“市级安全文明标化工地”,争创“省级安全文明标化工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范围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若有信用等级的,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且在有效期内;
3.1.6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年龄须在60周岁以下)壹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有效期内,注册专业机电工程;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且在有效期内;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3其他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②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5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预中标候选人应在公示前提供《查询申请函》至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人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相关信息提交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在公示前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8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8-06-29 15:00。
4.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6-15 到 2018-07-06 16:00(以下载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4.2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3 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费用 300 元。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第一条 5.投标保证金
第二条 5.1金额:人民币 200000 元 整,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第三条 形式①:银行电汇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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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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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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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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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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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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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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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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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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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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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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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371215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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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第五条 形式②:保险保单
第六条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形式③:银行保函
第八条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提供的格式。
第九条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8-07-06 16: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第3.6.3条款(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不予退还),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0574-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 07月 10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第十条 6.2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信标、技术标、商务标,下同)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login.jsp),否则其投标被拒绝。投标人须携带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所用的电子密钥(CA锁)。
第十一条 6.3投标人可另外提交备份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形式。如提交备份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单独包封,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内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6.4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login.jsp)下载的电子投标文件由于系统原因无法读取的,可从投标人现场提交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中打开读取,现场提交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login.jsp)下载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备份文件无法读取的,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日报、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 人: 宁波外事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911
联系 人: 陈文昌、周旭东
电 话: 0574-87284375
传 真: 0574-8768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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