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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建庄泵站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8年06月19日 10:51:4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建庄泵站维修改造工程已由宁波市水利局以甬水计【20185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三江河道管理局,招标人为宁波市三江河道管理局,招标代理人为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性水利资金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建庄村建庄泵站内。

  建设规模:宁波市建庄泵站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总投资:约350万元。

  招标控制价:333.2025万元。

  计划工期:7月。

  招标范围:宁波市建庄泵站维修改造工程,主要内容包括:裂缝修补、混凝土修补、露筋锈蚀处理,检修闸门更新改造,清污机更新改造,水泵机电设备维修改造,河道拦污栅更新改造,上游护坦修复,泵站建筑物维修翻新改造,泵站其它系统改造(包括增设视频监控系统、全站照明系统改造、增设泵房通风系统、增设警示装置、增设沉降观测系统、增设消防设施)等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目标: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要求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应持有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三级聘用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机电工程)注册证书;

  (2)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2.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不得与项目负责人两个岗位相互兼任。)

  3.2.2拟派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3、其他要求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18年1月至2018年3月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如预中标候选人在公示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如预中标候选人在公示前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6)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以开标之日资格评审时在网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7)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宁波市水利局网站上“宁波市水利市场建设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以开标之日资格评审时宁波市水利局网上查询的公示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15日到2018年7月4日(以下载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

  4.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 6 万元整,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①:银行电汇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标段号

 金额(元整)

  形式

  收款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001

  60000

 银行缴纳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375370090099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8年7月4日16: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③:银行保函

  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提供的格式。

  5.2退还时间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第3.6.3条款(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不予退还),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0574-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中国宁波网(http://nbnews.cnnb.com.cn/)和宁波日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三江河道管理局

  地址:宁波江北区 联系人:江科 电话:0574-8764891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75号鼓楼大厦西五楼联系人:钱芸、钟波达、吕忠煜

  电话: 0574-87304974、87304840 传真: 0574-87329662

  9、备注

  9.1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参加投标企业必须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锁”,否则无法参与投标,详情请登录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最新通知栏《关于市级房建与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试行电子投标和开标的通知》。

  9.2本项目投标文件要求由宁波网络投标工具V7.2.0生成。投标工具V7.2.0可至杭州擎州软件有限公司网站直接下载使用(http://www.qzhsoft.com.cn/home.php)。

  9.3投标文件工具及标书上传,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166-166、陈工0574-87187966、0574-87187975;交易证及CA锁办理,请联系:杨工0574-87187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