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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文萃27#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8年06月20日 17:24:50

  交易登记号:P3302010000004070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大学文萃27#改造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审批〔2018〕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大学,招标人为宁波大学,招标代理人为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学校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大学校区内

  规 模:建设面积4500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733.4万元。

  招标控制价:6919696元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屋面、内外墙、卫生间、室内涂料等修缮改造

  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施工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6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其它要求: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不超过60周岁])贰级及以上,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3其他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2条款规定;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将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相关信息提交检察院查询,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则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将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预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620日至2018761600分(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超过上述规定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4.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 《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7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8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异议截止时间:2018年6月29日16时00分

  

  1. 投标担保

  5.1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①:银行电汇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标段号

  金额(元整)

  形式

  收款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001

  100000

  银行缴纳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358473164452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7月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提供的格式。

  5.2退还时间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第3.6.3条款(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不予退还),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0574-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特别提示: 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汇出;2、投标保证金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保险保单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复印件)必须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保险保单正本原件或银行保函原件须提交给招标人;3、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商务标,下同)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login.jsp),且投标人须携带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所用的电子密钥(CA锁)及本单位的IC卡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3投标人可另外提交备份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形式。如提交备份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单独包封,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内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6.4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login.jsp)下载的电子投标文件由于系统原因无法读取的,可从投标人现场提交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中打开读取,现场提交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login.jsp)下载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备份文件无法读取的,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7.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宁波日报和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大学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0574-87600678

  招标代理人: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院士路66号创业大厦308室

  联系 人:李工、高工

  电 话:0574-88130810、15867849585

  传 真:0574-8813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