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7〕5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由市环境保护局筹措市区合作共建重点实验室建设经费3500万元,其余由市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代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东部新城核心区东北角地块,北至杨木碶河滨河绿地,南至东泰街,东至北明程路,西至在建宁波海事大楼。
建设规模:用地面积0.7217公顷。
工程总投资:约31900万元。
招标范围:根据经批准的立项文件对项目前期工作至竣工验收、项目决算、投资控制、产权办理、资产移交、资料归档等实行代建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办理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设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各种手续;工程合同的洽谈与履约的监督管理;编制年度计划、投资计划、用款计划申请;组织工程概算、预算、跟踪审计、结算、决算工作;组织工程中间验收、竣工验收、资产和建设档案移交、工程保修等。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
质量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安全要求。
服务期限:自签订代建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中的任何一项,或具有宁波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资格。
3.1.3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5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宁波行政区域范围内人民检察院查询(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在预中标公示前,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经查询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或“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6-22 到2018-07-10 16:00(以购买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其中包括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4.3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7未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40000 元 整 ,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①:银行电汇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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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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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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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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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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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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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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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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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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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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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宁波东城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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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0198367105050086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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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8-07-10 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4.3条款(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不予退还),咨询电话:0574-87187113(中国建设银行);0574-87011318、0574-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07 月13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波市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六楼
联 系 人: 王皓、俞蒙蒙
电 话:87684881、13736140496
传 真: 0574-87686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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