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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快速路南延(鄞州大道-绕城高速)工程施工Ⅰ标段资格预审公告
18年06月26日 16:07:3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机场快速路南延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审批﹝2017﹞578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绕城高速连接线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市本级财政承担项目总建设资金的50%,剩余建设资金按新的行政区划调整后奉化、鄞州、海曙三地实际里程比例由三地政府分摊。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鄞州大道-绕城高速段施工Ⅰ标段进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北起朝阳互通,南至绕城高速以南与已施工南段相接。

建设规模:改建主线桥约240米,新建匝道桥及现有匝道桥拼宽约760米,新建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等。

招标控制价:124223532元(其中人行梯拆复工程控制价为199227元,河坎工程控制价为971331元)。

计划工期:24个月,并须满足机场快速路南延(鄞州大道—岳林东路南)工程建设的总体进度要求。

招标范围: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河坎工程、保通工程、路灯工程等施工总承包。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宁波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申请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4投标申请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中具有C级及以上施工信用评价等级(以资格预审之日所在季度的企业施工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1.5投标申请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1.6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申请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7投标申请人人工工资担保(保函信息)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里显示:

宁波市内企业显示登记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任一区且保函信息在有效期内;宁波市外企业显示登记地在宁波市区或海曙区或江北区或鄞州区,且保函信息在有效期内。

3.2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2.4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

3.3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行政区域范围内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将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相关信息提交检察院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该项目重新招标。

3.4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该项目重新招标。

3.5其他必要合格条件:详见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第2.2条款规定;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项目采用的资格预审方法为有限数量制

4.2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11家单位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6-262018-07-05 16:00(以购买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下载费用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5.3资格预审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申请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5.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申请者在网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5.5资格预审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5.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5.7未在网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7119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login.jsp),否则其申请被拒绝。申请人须携带生成加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所用的电子密钥(CA锁)。资格预审时,投标申请人不能提供生成加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所用的电子密钥(CA锁),其投标申请将被拒绝。投标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提交本单位IC卡,IC卡单独包封(标明单位名称、招标项目名称),否则其资格预审申请将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宁波日报、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绕城高速连接线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6楼

联系人:王皓、李红丽、翁雪珺

电话:0574-87686684、15757827127

传真:0574-87686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