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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植物病毒学研究所用房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8年08月14日 10:13:26

交易登记号:P3302010000004217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大学植物病毒学研究所用房改造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审批〔2018〕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大学,招标人为宁波大学,招标代理人为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学校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大学校区内

规    模:建设面积6270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

招标控制价:17948355元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招标范围:引进院士的研究所用房改造,包括屋面外墙、室内空间、暖通、强弱电等修缮改造,含中央空调

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如有施工信用等级的,须具有C级及以上施工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 投标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6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其它要求: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不超过60周岁])壹级资格,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3其他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2.1.2 条款规定;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将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预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814日至20188301600分(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超过上述规定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4.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 《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7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8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异议截止时间:2018年 8月24日16时00分

  1. 投标担保

    5.1 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①:银行电汇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标段号

金额(元整)

形式

收款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001

100000

银行缴纳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37017316814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8月3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提供的格式。

5.2退还时间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第3.6.3条款(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不予退还),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0574-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汇出;2、投标保证金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保险保单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复印件)必须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保险保单正本原件或银行保函原件须提交给招标人;3、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信标、技术标、商务标,下同)要求由宁波网络投标工具(V7.3.0版本)生成。投标工具(V7.3.0版本)可至杭州擎州软件有限公司直接下载使用(http://www.qzhsoft.com.cn/download.php?id=64)

6.3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login.jsp)。投标人可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形式),如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单独密封包装,在包封上正确注明招标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内容,且与上传至系统中的保持一致。

6.4投标人成功上传加密标书,但因系统故障无法读取时,方可调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成功上传加密标书,否则,不予调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如均无法读取,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6.5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参加投标企业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锁)和IC卡,否则无法参与投标。且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密钥”(CA锁)和IC卡,并在“电子密钥”(CA锁)和IC卡上标明投标人名称,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温馨提示:

(1)企业投标之前,IC卡中企业信息(社会信用统一代码)与交易证系统中的企业信息必须保持一致,才能签到成功。若未办理更新而导致开标无法签到,投标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2)为保证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顺利上传,投标人应适时提前上传投标文件,避免网络原因引起上传失败或上传时间超出投标截止时间等问题。

7.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宁波日报和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大学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0574-87600678

招标代理人: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院士路66号创业大厦308室

联 系 人:李工、高工

电    话:0574-88130810、15867849585

传    真:0574-88130810